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有凉感无风感”商标未果,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累了困了喝东鹏特饮”商标注册申请被驳,但是,福建乐摩物联科技有限公司的“累了困了乐摩吧”商标获准注册…为什么 ?因为商标审查是一事一议,需要依据的条件各不相同。
广告语,又称广告词,是指通过各种传播媒体向公众介绍商品或服务内容的一种宣传用语。凭借简短易记、号召力强等特点,成为品牌宣传和营销的一种重要手段。如果能将消费者所熟知的经典广告语注册为商标,对于企业打造和推介品牌,无疑是一个重要推手。这也是企业乐于将广告语申请注册商标的重要原因。
“从‘累了困了喝东鹏特饮’‘有凉感无风感’等广告语商标注册被驳回,到‘Just do it’‘钻石恒久远,一颗永留传’‘累了困了乐摩吧’等商标获准注册,我们知道,企业品牌的广告语能否注册为商标,从根本上还要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看是否具有显著性。因为大部分广告语都是通俗词语,想发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必须具有一定的显著性。
如:2018年,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下称美的公司)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格力公司)的不正当竞争一案,是一件对广告语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美的公司认为格力公司使用了其率先使用“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以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法院。经审理,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格力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格力公司停止使用“有凉感无风感”广告语,并赔偿美的公司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