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壹轶汇 知识产权 正文

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官网近期发布的《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时间延长至7月31日。针对2019年《商标法》修改新增的第四条第一款(即“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征求意见稿专门设置了一个章节,详细罗列十种情形,来明确实务中的具体审查审理标准。

商标资源是稀缺的。稀缺到什么程度呢?据推算,我国2019年底的市场主体已达1.23亿户,以5000个常用文字组合成不近似商标,只能支持大约6000万个商标注册。恶意抢注、囤积商标屡见不鲜,甚至演变为一些企业的生财之道,一步步消耗优质的商标资源。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知名商标者,有之;具有不正当占用意图、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公共资源者,有之;恶意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者,有之;同一主体囤积数量多达几百件、几千件甚至上万件者,亦有之。对某些小微企业囤积商标的行为,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曾报道称,“一家世界500强公司都用不了这么多商标。”

毫无疑问,那些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申请行为,应当受到抵制。反之,如果恶意抢注和囤积商标未得到有效抵制,就会倒逼守法企业注册大量防御性商标,形成恶性循环。更深一层的现实困境在于,防御商标使用的可能性比较低,守法企业为了规避防御性商标因三年没有使用而面临被撤销的风险,又要被迫每三年再申请一次,进而引起商标异议申请、无效申请和相关行政诉讼的激增。长此以往,社会资源被浪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受阻碍,会对经济健康发展造成干扰。

商标的生命在于使用。如今,《商标审查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了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适用要件、考虑因素和各种适用情形。从商标评审环节开始,即可拦截大量恶意抢注行为。不仅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将拿出更有力的举措,而且善意商标申请人和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也将积极参与进来,合力维护良好的营商环境。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您需要解决具体的商标转让、商标注册问题请详询“壹轶汇”我们有最专业的工作人员为您解答!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https://www.yiyihui.cn/zscq/9303.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85006948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22531872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2:00,节假日不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