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据台媒报道,艺人大S徐熙媛与丈夫汪小菲11年婚姻生变,本月初大S委托律师赖芳玉向台北地院诉请离婚,双方通过法官调解协商如何分配资产及子女监护等问题,对此,大S通过律师发表声明,表示两人已决定和平解除婚姻关系,未来将以朋友身份愉快相处。
据企查查平台显示,北京合尊置业公司申请注册了7件“汪小飞”商标,相关国际分类涉及办公用品、广告销售、食品、啤酒饮料、餐饮住宿、方便食品等。与大S相关的商标,北京合尊置业公司在餐饮住宿、酒、方便食品的国际分类上还申请了3件“徐徐酒店”商标,仅一件被驳回。
事实上,许可他人使用是商标使用权的一个方面,既然是使用权,法院就可以根据民法的相关理论判决给一方使用。
这里再科普一下商标的使用许可形式,它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独占使用许可,另一种是普通使用许可。
对于独占使用许可,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许可人不能再允许第三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自己也不能使用。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均享有商标专用权,一方许可他人独占使用,则意味着另一方不能在同一范围内使用注册商标,更不用说许可他人使用。
因此在实践中,最好以工商部门登记的商标注册人为商标的所有人,以避免法律上的冲突。对于以个体工商户名义注册的商标可归继续经营的一方,由于知名商标所带来的利润是巨大的,对另一方可给予较大比例的补偿或对注册商标无形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补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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