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目前我国的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途径一般有两种:第一种是较传统的方法,即巴黎公约途径:申请人应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多个巴黎公约成员国所在的专利局提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利用这种途径,申请人可能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文件和筹集费用。第二种是PCT途径:申请人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直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一份用中文或英文撰写的PCT国际申请,确定了国际申请日后,则该申请在PCT的所有成员国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在我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6个月内向美国专利商标局就相同主题提出外观专利申请时,可以享受优先权。中国申请人需要提交优先权证明。其需要准备的材料及提供的信息包括:申请人或发明人中英文名称/姓名/地址及邮编,申请国家,联系人等。还需提交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优先权信息。外观设计的优先权要求自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出。
2.直接向美国提出外观设计申请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方式与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查方式大致相同,也包括非临时申请、继续申请、部分继续申请、分案申请等申请程序。
当您递交申请后,首先会按照美国的外观设计分类表进行分类,随后会启动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包括对外观设计的检索,对于符合授权条件的申请,作出批准的决定,颁发后在外观设计公报上公告,对于任何人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外观设计专利,均可以在审查阶段提出公众意见,以及在授权后提出无效等请求。
如果经实质审查不符合授权条件的,发出通知书,申请人可以修改或陈述意见,若修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将被驳回。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审查人可以对驳回决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