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什么是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是发明专利申请审批程序的第二个阶段,主要是从技术角度确定发明的专利性,即审查其是否符合专利法所规定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要求。一般来说,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纳了审查费以后,即开始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对国计民生有重大作用的发明,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制种类
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1、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
2、延迟审查制,又叫早期公开请求审查制。即专利局在对专利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不立即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先将申请案公开,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一段时间内的任一时间请求实质审查,待申请人提出实质审查请求之后,在已公开的情况下,专利局才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则被视为自动撤回申请。
发明专利是要进行实质审查的,专利局在对申请案进行审查时,不仅要对申请案的形式要件进行审查,还要对申请案中的发明创造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实质性要件进行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