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同时宣布废止2008年发布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据介绍,修改后的《专利代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施行,对专利代理师执业准入制度进行了较大修改。
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规定,专利代理师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即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实习满一年以及在一家专利代理机构专职从事代理服务,即可执业。同时,为了简化审批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了专利代理师执业备案制度。
作为配套部门规章,《办法》随之对考试报名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了修改,规定取得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的中国公民均可参加考试,降低了参加考试门槛。《办法》通过整合《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三项部门规章,并将有关考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中有效可行做法上升提炼,从而明确了各部门主体职责,全面提升了考试的信效度和安全性。同时,《办法》继续为已实施的考试扶持政策提供支持。中西部倾斜政策和试点扶持政策等实施以来,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沿海需求旺盛的地区输送了大量专利代理人才。为明确相关扶持政策的法律地位,《办法》规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专利代理行业发展的需要,在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考试优惠政策”。
据了解,近年来,全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人数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继2016年报名人数首次突破3万人后,2018年报名人数近4万人,达到3.9342万人。与此相应,考试通过人数逐年提高,2018年考试通过人数达到5232人。
截至2018年10月底,中国共有42569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执业专利代理人18468人,专利代理机构2126家。其中,能提供涉外服务和专利预警、分析、许可、质押融资及专利诉讼、调解等服务的代理机构数量不断增加;开展PCT(《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业务的机构超过1000家;专利代理人才素质全面提高,服务能力显著增强,涌现出一批熟悉法律、精通外语的复合型人才。
此外,随着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机考在各类考试中的应用越来越普及。鉴于机考的各种优点,《办法》规定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同时,为了配合机考的实施和考试流程的优化,对原有的考试组织、考场规则、监考规则、巡考规则等均进行了适应性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