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专利有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专利申请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步骤,那就是专利审查。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这三种专利的具体审批流程以及相关事项。
一、发明专利的审查程序
(1)初步审查
初步审查又称“形式审查”,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专利申请后对其所作的形式审查,其目的在于查明该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关于形式要求的规定。我国《专利法》第34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2)申请的公布
对于符合初审要求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行政部门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所谓公布,即将发明专利申请的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等文件全文在发明专利公报上登载。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的实质审查在一般情况下,是申请人主动提出实质审查,申请的时间是自申请之日起3年内,当然在申请公布之后提出。实质审查一般不能自动进入,因为申请人如果在自申请日起3年内不提出实质审查,3年期满该申请就不能得到实质审查,产生原申请被视为撤回的法律后果。只有在特殊情况下,即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且要通知申请人。
(4)批准专利、登记发证和公告
专利在经过实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的要求的,进入专利授权程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将在发明专利公告上刊登授予的专利权,以示公告。专利被授权以后,专利申请人就成为专利权人,取得相应的法律权利,有权自己实施和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权,并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二、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程序相对简单。专利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案后便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内容与发明专利的初步审查基本相同。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案授予专利权并予以公告。
以上是三种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文件受理时,以下几种情况是不予受理的:
(1)申请文件未达到文件最低要求,即:发明专利申请文件中缺失发明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中的任何一个或几个;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缺失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中的任何一个或几个;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中缺失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简要说明和图片或照片中任何一个或几个。
(2)请求书中未写明申请人姓名或名称,或者未写明申请人地址。
(3)外国申请人明显不具有申请资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