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新专利制度于19日正式推行,在新制度下,专利申请人可在香港直接申请最长为期20年的标准专利保护。为配合新制度的实施,新设的电子处理系统亦同步于19日开始运作,提供专利检索和申请的电子服务。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的专利注册处于19日开始接受根据新专利制度提交的申请,以及进行有关的审查工作。
在新制度下,专利申请人可直接在香港提交标准专利申请,不再局限于现在“再注册”制度规定,必须先在香港以外指定专利当局提交相应申请。
新专利制度主要引入原授专利制度,为专利申请人开辟直接途径,在香港寻求最长为期20年的标准专利保护,是现行“再注册”途径以外的另一选择。原授专利申请必须经注册处进行实质审查,以决定有关发明是否符合资格注册为专利。
在新专利制度下,某些与专利从业人员资格有关并具混淆性或误导性的名衔或描述,亦禁止在香港使用。
香港专利有两种:标准专利及短期专利,其最长的保护期分别为20年和8年。
香港新专利制度的主要优势有如下几点:
1、新的原授标准专利制度有助减省申请标准专利的开支及时间。
2、短期专利制度的优化措施防止该制度被滥用,增强该制度的公信力,同时维持在香港寻求短期专利保护的整体成本效益。
3、规管与专利从业相关的名衔或描述的措施,为长远设立全面的专利代理服务规管制度创造合适的条件。
4、新专利制度是组成本地专利保护体制的一块重要基石,并促进香港发展成为区内创新科技枢纽。各方应就任何与专利相关的事宜寻求独立的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