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一篇文章《外观设计专利保护产品色彩吗?看完就明白了》中谈到了,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是必须请求保护色彩的。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属于法定的专利权必须保护的设计特征。只有当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提出请求保护色彩,所请求保护的色彩才成为专利权保护的一个设计特征。
那么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请求色彩保护有何好处呢?
请求保护色彩是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进行了限定,将形状和图案相同或相近似、色彩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的排斥在专利权保护范围之外。
形状、图案、色彩是构成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的三个设计特征,如果申请外观设计的产品的形状、图案是同类产品己公知公用的,而申请保护的色彩具有新颖性,这种所请求保护的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突破了这类产品传统习惯所使用的色彩,或克服了同类产品不能使用该色彩上的偏见,或使用该色彩导致了商业上获得成功等。则该色彩与图案、形状的结合,根据“审查指南”关于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的审查规定,可以满足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即可以构成一件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反过来,如果不请求保护申请的色彩,其保护范围仅是形状和图案的结合,因相同或相近似的形状和图案相结合的设计的公开而丧失专利性。所以这种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表面上保护范围受到了色彩的限制而变窄,但这是能获得专利权保护的唯一途径。
由此可见,这也是获得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的一种途径。如果不请求保护申请的色彩,其保护范围仅是形状和图案的结合,因相同或相近似的形状和图案相结合的设计的公开而丧失专利性,而无法申请专利。
当然了,凡事有利就有弊,外观设计专利如果请求了色彩保护,那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就缩小了。因此究竟要不要请求色彩保护,还要根据实际的专利设计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