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上一篇文章中谈到了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内容,比如不能作用于视觉或者用肉眼难以判断的物品、以自然物原有的形状、图案、色彩作为主体的设计、不是产品本身常规的形态等等,都是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
其实相较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来说,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门槛还算是比较低的,只要求达到以下四个条件:
(1)是指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产品外观的设计;
(3)必须美观;
(4)必须适合工业应用。
事实上很多人的产品设计是完全符合这些要求的,但是他们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却被驳回了,究其原因,很多都是出在提交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上。而其中出现问题最多的则是外观设计专利名称和产品图片。
那么外观设计专利的名称和产品图片上究竟有何要求呢?专利申请人在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时又该注意哪些内容呢?
1、 外观设计产品名称
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应当与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中表示的外观设计相符合,准确、简明地表明要求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名称一般应当符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中小类列举的名称。产品名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产品名称通常还应当避免下列情形:
(1)含有人名、地名、国名、单位名称、商标、代号、型号或以历史时代命名的产品名称;
(2)概括不当、过于抽象的名称,例如“文具”、“炊具”、“乐器”、“建筑用物品”等;
(3)描述技术效果、内部构造的名称,例如“节油发动机”、“人体增高鞋垫”、“装有新型发动机的汽车”等;
(4)附有产品规格、大小、规模、数量单位的名称,例如“21英寸电视机”、“中型书柜”、“一副手套”等;
(5)以外国文字或无确定的中文意义的文字命名的名称,例如“克莱斯酒瓶”,但已经众所周知并且含义确定的文字可以使用,例如“DVD播放机”、“LED灯”、“USB集线器”等。
划重点:不要给外观设计的名字加“一种”两个字。
2、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要求
就立体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的,应当提交六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仅涉及一个或几个面的,应当至少提交所涉及面的正投影视图和立体图,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省略视图的原因。
就平面产品的外观设计而言,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一个面的,可以仅提交该面正投影视图;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的,应当提交两面正投影视图。
必要时,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展开图、剖视图、剖面图、放大图以及变化状态图。
此外,申请人可以提交参考图,参考图通常用于表明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或者使用场所等。
色彩包括黑白灰系列和彩色系列。对于简要说明中声明请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图片的颜色应当着色牢固、不易褪色。
划重点:实际申请中,为了避免某些审查意见,立体产品最好提交立体图,在立体图的基础上提交六视图;如果没有立体图,六视图最好都要有,不要省略。
另外,立体图还可以作为以后的补正或审查意见的依据。
以上就是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名称和图片要求,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就会发现中间有很多事项需要注意,而且这些事项都是很容易被忽视,也很容易出错的地方。这些细节问题看起来很不起眼,但是又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成败息息相关,因此没有相关经验的申请人最好委托专业的专利代理人或者专利代理机构比如赛贝知识产权平台来处理相关事宜。他们更为专业,处理起来也更加得心应手,即使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他们也能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