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外观专利申请实行形式审查制度,初审阶段主要目的是审查申请的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具体细则,主要就是对外观专利申请提交资料的整合。
在这一阶段中,如果专利局发现缺少了某些资料或某些可做修改的缺陷,就会下发补正通知书,并指明答复期限。这也就是我们说的专利补正。
那么外观专利申请过程中哪些情况下专利局会下发补正通知书呢?
1、产品使用的方法、状态、目的等不明确的设计,如示意图、城市规划草图等。
2、视图投影关系有错误,如视图方向颠倒或者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表格使用方向颠倒等。
3、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不清晰、图形尺寸过小,不能正确地表达外观设计的内容;或者虽然图形清晰,但因反光、阴影、衬托物等部分的存在而不能正确地表达外观设计的内容。
4、外观设计产品所属专业的普通技术人员对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图案、材料和尺寸不能理解的内容(如一种防伪标记,属于隐形图案,应当提交显现图案的设计图)。
5、外观设计有几种不同变化状态,但图面上只显现一种状态(如一种折叠棋箱,打开状态是棋桌、棋盘,折叠状态是棋箱,应当提交不同变化状态的相应视图)。
6、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中包含有应涂覆的、不能作为要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具体内容的图形、文字,如人物肖像、商标、标志、名著、著名建筑物等,或者包含有应删除的线条,如视图中的阴影线、指示线、虚线、中心线、尺寸线等。
7、立体产品的图面有下述情况的:
(1) 各视图比例不一致;
(2) 没有按正投影制图法绘图,或者没有按正投影规则拍摄照片;
(3)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六个面,而六面正投影视图不足,但下述情况除外:
后视图和主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省略后视图;
左视图和右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省略左视图(或右视图);
俯视图和仰视图相同或对称时可省略俯视图(或仰视图);
大型或位置固定的机械设备和底面不经常看到的物品可以省略仰视图。
8、表示平面产品的图面有下述情况的:
(1) 各视图比例不一致;
(2) 产品设计要点涉及两个面,而两面视图不足(但允许后视图和主视图相或对称时省略后视图,后视图无图案时可省略后视图)。
9、细长物品如量尺、型材等,绘图时省略了中间一段长度,但没有用两条平行的双点划线或自然断裂线断开的画法。
10、六面视图或两面视图不能充分表达外观设计而又缺少充分表达该外观设计所必要的展开图、剖视图、放大图、立体图等图面。
11、剖视图的剖面及剖切处的表示有下述情况的:
(1) 缺少剖视图的剖面线或剖视图的剖面线不完全;
(2) 表示剖切位置的点划线、符号及方向不全或缺少上述内容(但可不给出表示从中心位置处剖切的标记)。
12、有局部放大图,但在有关图上没有标出放大部位的。
13、两件以上物品的组合件产品(能够分离的物品的组合件,如组合柜)除交组合状态相应视图外,必要时还要提交各自单独的视图,但是提交的视图不足或不符合该要求。
14、透明物品的外观设计有下述情况的:
(1) 外层无色无图案,内层有图案,没有按透明可见部分的实际图案绘制,如鼻烟壶等;
(2) 外层与内层有两种以上形状、图案和色彩时,没有分别表示出来。
以上就是外观专利申请补正的主要原因。一般情况下,专利补正主要是针对于专利申请文件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只要专利申请人根据《专利补正通知书》所提出的问题,在专利补正期限内,进行相应的更正,专利补正通过的成功率还是很高的。值得注意的是,若是专利申请人在补正之后,专利申请文件依然有问题的情况下,专利局的审查员还会再次下发《专利补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