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申请外观专利,专利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应当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应当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很多专利申请人对于外观专利申请书的填写规范不是很清楚,今天赛贝小编就具体介绍下外观专利申请书的填写格式和写作要求。
外观专利申请文件的纸张质量应相当于复印机用纸的质量。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10毫米×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排列,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以便于出版和审查时使用。
外观专利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在专利局受理大厅的咨询处索要,也可以向各地的专利局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
外观专利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汉字。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文,应当在中文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之间,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
要求提交一式两份文件的,其中一份为原件,另一份应采用复印件,并保证两份文件内容一致。申请文件中有图的,应当用墨水和绘图工具绘制,或者用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工程蓝图。
外观专利申请书填写要求如下:
1、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应当提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 图片照片(必要时有图或照片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2、申请文件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允许使用复印件,但申请人或代 理机构签章不得复印。
3、填写本表必须使用中文。外国人名、地名如无统一中文译文时应当注明 原文。
4、表中的“□”供填表人在填写选择性项目时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 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5、本表第⑴⑵两栏由专利局填写。
6、申请人是单位的,应使用单位全称。申请人是单位又未委托代理人 的, 应在该单位指定一名代表作为联系人,填在第⑸栏“代表姓名”后面;两个以上单 位共同申请的,应协商推选出一个单位作为所有申请人的代表,并在该单位指定一 名代表联系人,分别填在第⑸栏“姓名或名称”及“代表姓名”后面。申请人委托 代理人的,第⑸栏“代表姓名”不必填写。
7、有多个设计人、申请人时,在本表第⑴、⑸栏中只填写一个,其余的分 别填写在第⑽、⑾栏中。本表第⑿栏应由第⑸栏或第⑹栏中的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 字或盖章。
8、本表第⑹栏中代理人登记号指代理人在中国专利局的登记号。未向专利 局登记的人不具有代理人资格。代理机构指定代理人时,不得超过两人。
9、通讯地址应详细、准确、符合惯例,以能迅速投递为准。
10、本表各栏填写不下时,可另附与本表同样大小和质量相当的白纸续写。 续写时,应注明所续栏编号。
11、个人申请专利缴费有困难请求费用减缓的,应在本表第⑺栏中作出标 记。申请人在请求书中未作出请求费用减缓的标记,申请日后提出费用减缓,申请费不予减缓,申请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专利局原则上不批准费用减缓请求。
以上就是外观专利申请书的填写规范和要求,如果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外观专利申请,代理机构会帮忙填写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