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2月30日起,上海第二中级法院就美国职业篮球运动员乔丹诉乔丹体育公司商标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1.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乔丹体育公开在报纸和网络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并对双方关系进行澄清;乔丹体育停止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乔丹”字样;
2.Jordan体育公司应当停止使用涉及“Jordan”的商标,但是,对于涉及“Jordan”的商标,在五年争议期内,应当采取合理的方法,包括区分标志等,表明它与美国前篮球运动员MichaelJordan没有任何联系;
3.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应由乔丹体育公司赔偿人民币300,000元;乔丹体育公司赔偿原告在本案中诉讼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人民币50,000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告失败两周后,即2021年1月12日,“乔丹体育”正式更名为“中乔体育”有限公司。
它还间接地宣告,曾经在大陆市场上与真正的乔丹本人掰手腕的“乔丹体育”称号,如今已不复存在。
事实上,关于“乔丹运动”的商标名,很早以前就引起了争议。
美国前NBA球星迈克尔·乔丹自2012年以来,就因侵犯商标权和姓名权而在乔丹体育公司注册的78件商标上引发争议。
上海一家法院在最近的一项裁决中,判定“乔丹运动”不能再被使用有两个原因:
首先,在明知乔丹有很高的知名度的情况下,仍擅自选择中文“乔丹”二字进行商标注册,并注册“乔丹”商标。
其次,乔丹体育还将迈克尔•乔丹曾经的球衣号码“23”和他两个儿子的中文译名马库斯•乔丹和杰弗里·乔丹注册为商标,这显然是有明确指向性的,足以证明他们有故意造成或让公众造成混淆的行为。
更名的消息一出,立刻引起网友的热议,他们纷纷表示:“我青结”
随之而来的是,《乔丹体育报》改为《中乔体育报》的举动虽然很快就被执行。
但“中乔体育”并未进行任何商标注册。然而,早在2006年,就有一个企业注册了相同的25类“中乔”商标。
看起来这次改名,并不是很顺利!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最后赛贝网提醒大家,尽早注册商标获得商标使用权,才能更好保护自己的产品保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