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 第10条的规定,专利申请权能够转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被告方理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公示。中国的单位与个人向老外转让专利申请权的,还务必经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准许。
专利申请权转让自备案公示工作日内起效。 根据《合同法》和《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行为主体关键是: (1)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者或者设计人。
(2)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者或者设计人所在单位。
(3)授权委托开发设计的研究开发设计单位或按承诺取得专利申请权的授权委托单位。
(4)合作研究开发设计的共同完成单位或按承诺取得专利申请权的单位。
(5)根据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申请权的买受人。
怎样转让? 1、签署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就是指转让方将其创造发明专利申请的支配权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付款承诺的合同款所签订的合同。
2、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的,被告方理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给予公示。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的转让自备案工作日内起效。
3、此外必须留意的是,若申请专利人为因素2个或者2个左右的人,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务必经全体人员权利人允许;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老外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的,务必经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与国务院科技进步行政部门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