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大家对专利权的重视,专利申请的人愈来愈多。可是也有些人对自身早已申请办理出来的专利权所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并不是很清晰。下边我就需要讲下专利权申请办理出来后的一些基本知识。
1、专利权的保持 专利申请被授于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本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税款下一本年度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未缴清,专利局将传出缴费通知书,通告专利权人自理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交,另外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额度依照每超出要求的缴费時间一个月,另收当初全额的年费的5%测算;期满未缴纳的或是缴纳金额不够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
2、专利权的终止 专利权的终止依据其终止的缘故可分成:
(1)期限期满终止:创造发明专利权自申请办理日起算保持二十年,发明专利或造型设计专利权自申请办理日起算保持满十年,依规终止;
(2)未缴费终止:专利局传出缴费通知书,通告申请人缴纳年费及滞纳金后,申请人仍未缴纳或缴清年费及滞纳金的,专利权自上一本年度期满之日起终止。
3、专利权的失效专利申请自受权之日起,一切企业或本人觉得该专利权的授于不符商标法相关要求的,能够 要求宣布该专利权失效。要求宣布专利权失效或是一部分失效的,理应按照规定缴纳花费,递交无效宣告请求书一式两份,注明要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名字、专利号并注明根据的客观事实和原因,另附必需的直接证据。对专利权的失效要求所做出的决策任何一方若有不服气的,能够 在接到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型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专利局在决策产生法律认可之后给予备案和公示。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作自始即不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