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烟台高新区获悉,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全国64个开发区、高新区等园区获批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烟台高新区位列其中。这是烟台高新区继获批国家海洋生物与医药知识产权集群试点、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园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之后又一国家级知识产权名片。
国家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园区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集中强化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工作支撑的重要载体,对于促进园区产业知识产权价值实现,带动园区创新能力提升和增强产业发展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采取“上下联动、分级管理”的工作模式,集聚各方优势资源,协同推进试点园区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第一方阵。
近年来,烟台高新区不断健全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园区知识产权工作成效显著。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和质量快速提升,截至2022年6月底,高新区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40.87件,居全市第一;拥有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累计获得中国专利奖8项。今年以来,烟台高新区获批山东省专利技术转移转化试点园区,通过“补链、延链、强链”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帮助16家企业争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亿元;支持11家企业获批烟台市知识产权优势培育企业,2项专利项目分别获省市专利导航项目立项;推动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山东绿叶制药公司获批烟台市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推动山东(烟台)中日产业研究院获批烟台市商标品牌指导工作站。
下一步,烟台高新区将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要求,积极抢抓试点建设机遇,完善试点园区建设方案。重点围绕知识产权管理、创造、运用、服务、保护等5个方面持续加强体系建设,大幅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数量和质量,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着力打造创新活力足、竞争优势强、发展环境优、保护力度大的知识产权强国示范园区,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强力支撑。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