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商标近似”或者擦边”,商标主体间出现不少商标纷争”事件,特斯拉也不例外。
近日,天眼查APP显示,第53436164号特舒拉”商标不予注册的商标文书公开。
文书显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对广州睿捷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申请的特舒拉”商标提出异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引证在先注册的特斯拉”等商标使用商品在功能、用途等方面基本相同,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
被异议商标与异议人中文引证商标或英文引证商标所对应的中文特斯拉”在文字构成和呼叫等方面相近,构成近似商标。
因此双方商标已构成使用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并存使用易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异议人称被异议人损害其商号权,证据不足。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被异议商标不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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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有有意思的,这也不是特斯拉第一次异议”商标侵权,今年6月份,特斯拉起诉中饮食品、糖玖网络科技等侵害其商标权。
特斯拉认为广东中饮以及中饮食品在啤酒及苏打酒产品上,使用标识TESILA”构成商标侵权,中饮食品则认为,这是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
据悉,中饮食品共申请了37个与特斯拉”相关的商标,中饮食品称,该商标最早于2015年1月在第32类啤酒等商品上核准注册。
而且,特斯拉是塞尔维亚裔美籍科学家尼古拉特斯拉的名字,不是特斯拉公司专用、独创,不能因为特斯拉汽车后来形成知名度就无限制扩大其保护范围。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