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许多的企业知识产权观念相对薄弱,申请注册后的商标并没有严格依照商标的规范使用,因此造成 了某些不好的后果,追悔莫及。
商标的规范使用是企业商标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离开了商标的合理使用,那企业的商标发展战略则无从说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章第44条指明,使用注册商标时,有下述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是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主修改注册商标;
(二)自主修改注册商标的申请注册人名义、地址或其它申请注册事项的;
(三)自主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不再使用的。
注册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商标注册人是不可以随便修改商标的图案、文字、或是组合的,文字字体不可以随便改变、组合不可以随便拆开、变动位置。另外若申请时商标图样并没有规定颜色,商标在使用过程中能够改变其它颜色。若是规定颜色的,那么使用过程中必须是规定颜色。
次之《商标法》明文规定商标注册人变动其名义、地址等其它申请注册事宜时都必须在商标局递交变更申请书进行变更。要是企业地址变更后未到商标局进行变更,一旦有别人明确提出撤三申请,商标注册人收不到通知那么商标有可能会在申请注册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撤销掉。
注册商标必须在其它类别上使用时需另外明确提出商标注册申请,若超过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范围的商标,属于超范围使用,属于商标违法行为,使用人会受到相对应到处罚。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权的某种支配权处理方法,商标注册人为因素转让人,接纳其注册商标的人称之为受让人,注册商标的转让应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经商标局核准后,给予公告,转让才可以起效。另外注册商标的受让人应该确保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未执行法定程序,申请注册人自主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局有权利责令其限期改正或是撤销。
注册成功后的商标,使用时能够在商标右上方标准“R”标志,说明该商标现已是注册商标。在商标还没有正式注册成功前只可标注“TM”标志,TM是英文trademark的简称,它并不是能对商标起着保护作用,它与“R”标志不一样,“TM”只代表该商标现已商标局提交申请,而且商标局也现已下发了《受理通知书》,如此就可以避免 别人明确提出重复申请,也代表目前商标持有者的优先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