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流程并不会一帆风顺,中间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赛贝小编发现很多申请人对商标异议、商标驳回等都如临大敌,确实,这些的确都是商标注册过程中的“拦路虎”,需要我们重点注意。关于商标异议和商标驳回方面的问题赛贝小编之前已经介绍过很多次了,就不在这里多讲。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商标申请人们在注册商标时很容易忽视的另一个问题——商标不良影响。
我们在之前的一篇文章《除了李晨的“MLGB”,还有哪些商标因“社会不良影响”不予注册》谈到了一些因为“社会不良影响”而被驳回的商标。比如“夺魂之镰”、“八陆菌”、“泼妇鱼”等等。数据显示商标被驳回的首要原因就是不良影响。那么究竟该怎么理解商标的不良影响?哪些内容属于不良影响的范畴?我们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又该如何避免“不良影响”那?今天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商标专家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这块的内容。
什么是不良影响?
在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中明确,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具体而言,“不良影响”是指“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他构成要素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的、负面的影响”。
光看《商标法》的法律条文可能大家感受不是很深,下面赛贝小编给大家举例说明究竟在注册商标时该如何避免商标“不良影响”。
1、政治错误不能犯
案例:某酒业公司在第33类白酒类的商品上申请注册“革命小酒”商标。国家商评委以该商标用在白酒等商品上易产生不良影响为由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
商标是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属于商业经营活动中的标志,因此,商标的使用和注册不应带有明显的政治色彩,否则即有可能不正当地利用政治因素影响商业经营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上“革命小酒”商标具有明显政治色彩,若将其作为商业经营活动中的商标使用,有可能使其在发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同时具有相应的政治影响,从而使该商标脱离了纯粹的商业经营范畴,背离了商标的本质定位。
2、封建迷信不宣扬
案例:某公司在第25类服装等商品上申请注册了“鬼牌”商标。国家商评委以诉争商标用作商标使用易使消费者产生封建迷信的联想,不利于良好的社会风尚为由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
判断有关标志是否构成具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情形时,应当考虑该标志或者其构成要素是否可能对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信仰和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国家,在商标注册审查时对于有害宗教信仰、宗教感情或者民间信仰、以及宣扬封建迷信思想的标志,都将可能会被认定为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商标。这枚“鬼牌”商标的“鬼”字带有封建迷信性质,故驳回商标。
3、粗鄙低俗不要沾
案例:2011年,日本公司多视角创意株式会社曾一口气连续申请8个“苍井空”名字商标,但最后都因为不良影响被驳回了。
苍井空是日本知名的AV女优,将其用作于商标自然是有悖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会引发不良影响。这很好理解,你能想象如果有一天你穿的衣服、吃的饮料、玩的玩具叫“苍井空”你能接受吗?整体上不仅格调不高,还会对我国社会主流文化价值会产生消极、负面的影响。类似的像“潘金莲”这样的商标也都是不能注册的,商标注册应该是积极向上、正能量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如果一个词汇会引发任何负面、消极的联想,那肯定都是要被驳回的。
4、汉字成语要规范
案例:某房地产咨询公司在第36类不动产出租等服务上申请注册了“爱屋吉屋IWJW.COM及图”商标,被商标评审委员会以诉争商标使用在公寓、不动产出租等服务上,属于成语的不规范使用,易造成不良影响为由驳回。
商标标志是一种商业符号,也是一种文化符号,尤其是由汉字构成或者以汉字作为主要识别部分的标志,除应具有识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功能外,亦应具有促进我国文化建设发展的作用。如若申请商标属于不规范使用我国成语的标志,此种对成语不规范使用的商标标志若作为商标进行注册和使用,将对我国语言文字的正确理解和认识起到消极作用,对我国教育文化事业产生负面影响,不利于我国语言历史文化的传承及国家文化建设的发展,具有不良影响。
以上就是大家在商标注册过程中最容易出现的商标不良影响的情况以及相应的规避方法,很多商标申请人在商标注册时为了博眼球喜欢给商标取一些“奇葩”的名字,或是与公众人物相关,或是一些成语的谐音,希望能带来流量,但往往这样的宣传会起到负面的影响,甚至商标能不能注册成功都是问题。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时还是要三思而后行,千万不要一味追求标新立异,反而容易触犯不良影响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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