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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以实际使用基础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的先决条件——商标使用样本

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中谈到过,美国商标注册过程中的一个流程,就是提供“使用证明”,美国商标局会要求申请人提出“使用证明”。申请人必需提出证据显示他在美国市场在相关产品或服务业中,实际有在使用该商标的证明。而这个“使用证明”分为:“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详情可查看《浅谈美国商标注册的申请基础——实际使用和意向使用》

以实际使用或意图使用为基础提交的美国商标申请要获得注册证的其中一个先决条件,就是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可接受的样本。另外,要维持注册商标的有效性,也需定期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商标的使用样本。由此可见商标使用样本在美国商标注册和维持过程中的重要性。

那么什么是商标商标样本呢?美国商标局可接受的商标样本又包含哪些内容呢?今天赛贝知识产权平台国际商标专家就来跟大家聊一聊这个话题。

一、 什么是样本(Specimen)?

样本就是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将申请商标使用在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上的例子。样本不仅仅是商标的照片,而是展示在商品或服务上的商标。作为可接受的商标样本,必须能展示该商标使用在商品或服务上,且该商品或服务用于商业活动中,同时,商标还应在美国使用。这里的使用,可以是在美国的某一个州使用,美国的州与州之间使用,也可以是在美国与其他国家之间使用。

提供哪种样本是根据商标申请中指定的商品或服务项目而决定。一般情况下,每一个类别有一份符合的样本即可。但若审查员认为有必要的话,也可能要求提供同一类别中多个商品/服务的样本。

二、哪些是可接受的商品商标的样本?

对商品商标而言,样本必须显示商标使用在商品上或者与商品有直接联系。以下举例说明哪些是可接受的商品商标的样本:

1、能直接展示商标的商品照片(例如:咖啡杯的底部);

2、能展示商标的商品标签(例如:T恤衫上的标签);

3、能展示商标的商品包装(例如:肥皂的包装盒);

4、能展示商标的包装商品的容器(例如:装饮料的瓶子);

5、与商品一起销售的印有商标的指导手册或说明书(例如:药品的说明书);

6、商店里用于展示商品的引导标识或海报(例如:展示的照片);

7、商业展示会上附有商标的标识或海报(例如:商业展示会的照片);

8、展示和描述商品的网站,旁边需要有商标和购买的信息(例如:展示笔记本电脑照片的网页,笔记本电脑的商标在照片上,照片附近有该商品的价格,并且购物车的按钮或链接也要展示在该页面);

9、对于计算机软件这一特定商品而言,可提供CD盒;也可提供指导手册和屏幕截图,但须满足以下条件:网页要展示商标,且有可下单或可购买的信息或有可下载的信息。

三、哪些是可接受的服务商标的样本?

对服务商标而言,样本需要展示该商标使用在服务的销售、提供和广告过程中。消费者可直接将你的商标和你的服务相关联。样本不仅要展示或者包含服务内容,还需要展示出商标,不能仅展示其中之一。可接受的服务商标的样本包括:

1、印刷的或网络的广告(例如:报纸和杂志广告、广告牌、直邮广告传单、在线广告等。但是,广告印刷校样为不可接受,因为它并没有显示申请者在服务的销售或广告活动中使用商标);

2、展示商标的商店的照片;

3、使用该商标提供服务的宣传手册、招贴画;

4、使用该商标的网站或网页;

5、展示商标的信笺抬头或商业名片;

6、餐馆用的菜单;

7、显示名称的演出团队或个人的照片(例如,印在鼓上的乐队名称);

上述材料中提及的商业文件或材料,诸如信笺抬头和商业名片等,只有在既展示了商标又指出了相关的服务的情况下,才可以被接受为服务商标的样本。也就是说,仅仅印有商标、公司名称和地址的信笺抬头及商业名片要作为样本还不充分(除非商标本身含有提及服务的描述性部分),因为它们并没有显示商标被用于销售或广告宣传申请上所指的服务。

四、提交的样本被驳回的情况主要有哪些?

在实践中,通常有企业提交不合格的样本。以下是样本被驳回常见的一些理由:

1、样本上未展示所申请的商标,或展示的商标与提交申请时的商标不符;

2、样本上未展示商标申请中所指定的任何一种商品/服务;

3、样本未展示出该商标在市场上用于商业活动中(例如:广告服务的印刷证明);

4、样本上表明该商品还未在商业中销售或运输(例如:无商品预售订单);

5、样本为电脑合成的或者修改过的照片;

6、样本仅仅只是商标的照片;

7、样本提供的网页,但是网页未含有订购信息、价格,或者未显示出申请商标与申请商品之间的联系;

8、样本仅仅只是商品从事商业活动的材料(例如:发票、装箱单、付款通知书抬头、办公文具、订货单、运货单、提货单、商业担保)。

以上就是美国商标样本的相关内容。除了商标样本之外,美国还是一个非常讲求商标使用证据的国家,由于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在美国商标的所有权通常取决于商标在美国的使用。一般来讲,即使先使用者从未在美国注册其商标或后使用者先注册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先实际使用某—商标者有优于在后使用商标者的权利。只要我们保存好商标使用证据,不管是在美国商标注册还是美国商标宣誓等过程中都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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