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为了蹭大企业大品牌的热度,会抢注一些与大品牌相关的商标,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很多企业都会将于自己品牌相关的商标全部注册,已进行商标防御,比如阿里巴巴就注册了“阿里爸爸”、“阿里妈妈”、“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姑姑”、“阿里叔叔”、“阿里哥哥”、“阿里弟弟”等商标,详情可查看《为防止恶意抢注近似商标 企业大量注册防御性商标》。
但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总有人为了“傍”打牌不择手段,前段时间有企业注册了“阿京腾百”商标,而且这家名为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的企业竟然把商标45类全部注册了!申请人显然想全类注册这款商标,想获得全类保护,不得不说真有钱。
这45件“阿京腾百”商标中,有13件于2018年11月27日获得初步审定,鉴于阿里、京东、腾讯、百度四公司已提出异议,如果异议成立,则这些商标将不被核准注册,也就是说,这些商标还是有机会挽回的。
其余32件“阿京腾百”商标,目前已注册成功,阿里、京东、腾讯、百度四公司可以对这些商标提起无效宣告。
“阿京腾百”商标还没闹明白呢,近日赛贝小编发现又有人注册了“京淘亚马”商标。通过商标查询发现,“京淘亚马”商标是由吉林省正和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7年8月25日申请的,共注册了3个类别,分别是第35类、第41类、第43类,这名称也不需要多说,以一己之力将京东、淘宝、亚马逊三家电商合三为一,可谓是匠心独运。
该枚商标在2018年5月13日初审公告了。按道理来说,这枚商标应该成功注册了,但是很不幸,京东、淘宝、亚马逊绝对不会放任他人“傍名牌”,所以这枚商标被提起异议了。
这些剪裁拼凑而成的商标无疑是在蹭知名品牌的热度。有人可能会问了:这种这么明显蹭热度的商标,会什么还会通过商标初审,甚至注册成功呢?
这就不得不提《商标法》对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和规定了,《商标法解释》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认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二)既要进行对商标的整体比对,又要进行对商标主要部分的比对,比对应当在比对对象隔离的状态下分别进行;
(三)判断商标是否近似,应当考虑请求保护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
从近似判断的角度上看,除非商标注册人又注册了“里东讯度”、“东宝逊”之类的商标,组合起来完整的包含知名商标,否则任何一个商标审查员都无法以和他人在先申请或者在先注册的商标近似为由驳回此种商标的注册申请。这也基本排除了他人以相对理由申请商标异议或商标无效成功的可能性。
从混淆可能性的角度看,虽然一般人看到这两件商标都会意识到申请人是在对知名的互联网的品牌进行剪裁拼接,并投射以高于一般商标的注意力,但也就至此为止了。申请人即使使用“京淘亚马”“阿京腾百”商标,也不会使得消费者错认为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来源于涉及的任何一家互联网大鳄,商标法第十条一款七项的“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也就无从谈起。
即便站在反商标淡化的角度,申请人对这两件商标的使用会导致被攀附商誉的商标显著性淡化吗?会造成这些知名品牌的模糊和污损吗?很难认定。更何况现行商标法也未确立商标的反淡化制度。
所以此类商标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初审,进入商标公告期,而要想阻止这些商标注册成功,只能由相关的企业提出商标异议或者商标无效。
很多商标申请人为了给商标增值,都想借名企来蹭热度和名气。但是那些家喻户晓的名企可不会放纵你的行为,审查员也会心知肚明。
作为中国互联网的四大巨头,阿里、百度、腾讯、京东均注册了成千上万的商标,在商标保护上面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但仍然被各种商标问题所困扰,不得不说,企业商标保护之路可谓任重道远。
最后赛贝小编提醒大家申请商标时,千万不要走捷径,还是好好设计商标名称,并做好前期查询工作,再去注册吧!打擦边球的商标,一旦被提出了异议,多半会凉凉,严重的甚至还会遭受巨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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