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作为发达国家,其不论技术还是经济都是非常发达的,所以许多企业都会将产品出口到日本,这时候往往企业都需要进行注册日本商标,因为国内的商标在日本是无法获得其法律保护的。
中日两国的商标政策不同,两国的商标类型也有些许差异,今天我们就来看看日本商标注册的几大类型。
传统的日本商标申请类型包括标准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记号商标、立体商标或它们的组合商标,这些商标类型与中国目前现有的商标类型相同。
2015年4月1日开始,日本增加了新的商标申请类型,包括声音商标、动画商标、全息商标、仅由色彩构成的商标以及位置商标。
动画商标是指文字或图形等伴随着时间经过而发生变化的商标,例如,电视屏幕或计算机画面等上所显示的发生变化的文字、图形或它们的组合等。
全息商标是指文字或图形等通过全息术或其它方法而显示发生变化的商标,文字或图形等根据观察角度不同会发生变化。
仅由色彩构成的商标是指仅由单色构成或者仅由多种色彩组合构成的商标,但不是色彩与图形等相结合而成的商标,如果色彩与图形相结合形成特定图案、文字或记号等,会被认定为是上述传统类型的商标。色彩例如是商品的包装纸或广告用看板等所使用的色彩等。
声音商标由音乐、声音、自然音等构成,是听觉可识别的商标,例如广告等使用的声音标志或电脑启动音等。
位置商标是将文字或图形等符号标注于商品等的特定位置的商标,位置要素是识别及保护的要素。
通过这些新商标申请类型注册成功的商标,与上述其它传统的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都可以主张停止侵权、侵权赔偿等,当然也可以同样地通过申请马德里商标,向多个国家同时提出申请,进而使得海外商标注册更加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