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商标保护这块的重视程度大家是有目共睹的,而且很多企业对美国商标注册也是趋之若鹜的,毕竟美国的经济地位不容小觑,想能顺利注册美国商标,那么美国商标注册过程中有哪些事项是申请人必须提前知晓的呢?
一、企业注册美国商标条件
美国对商标采取使用主义,其保护年限为注册日起十年,可延期多次,每次十年。如果已经在美国使用该商标,可以根据实际使用提出申请,但需同时提出使用的相关证明以及在美国使用日期,在核准后即可获的美国商标注册;如未使用该商标者,可以根据计划使用提出申请,但必须在核准后六个月内提出使用证明及在美国使用商标的日期,该使用证明获得认可后才可以取得美国商标注册。
无论是哪个国家对于商标的注册申请都是有一定条件要求的,美国也不例外,企业注册美国商标的可以以自然人或法人申请,自然人必须附上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必须附上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美国商品分类较细化
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比如,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不具体。如果要想被美国专利商标局接受,必须细化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
此外,虽然美国对每一类指定的商品或服务个数没有限定,但由于美国主张“使用”原则,申请人在选择商品/服务时一定要限定为确实在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切不可认为提交的商品越多,商标保护的范围就越广,从而选择一些根本没有在生产销售或提供的服务,这样做很可能会导致整个商标被撤销。
三、美国商标构成要素宽泛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45条,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可以由“文字、姓氏、象征、设计或以上之组合”构成。其中“象征”和“设计”等用词和表述比较抽象,但也同时赋予其丰富而广泛的内涵。美国商标申请可注册要素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气味、外观设计、商品包装、立体及其组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