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有很多区别,我们在此前的文章中谈到过美国商标使用声明、美国商标申请基础等等,今天我们来聊一聊美国商标注册与中国商标注册的另一个差异点——美国商标宣誓。
大家知道,中国商标注册中是没有宣誓这一说的,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美国商标宣誓。美国商标在使用宣誓的制度上是十分健全的,在美国商标注册、美国商标使用以及美国商标续展等多种事项中都涉及到美国商标宣誓。下面具体来看看。
1、美国商标注册意向使用需要宣誓
美国商标注册有意向使用和已经使用两种基础,在以意向使用申请美国商标注册的情况下,官方审查通过后的6个月内需要进行宣誓,等宣誓通过后才能拿到商标证书,如果超过了6个月没有宣誓,可以申请付费延期。
2、美国商标注册第5-6年需要宣誓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8条的规定,注册人在注册后的第5-6年,即在第5年或第6年全年进行使用宣誓,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在自注册公布之日起第六年届满时,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3、美国商标法第十五条“不可争议”需要宣誓
根据美国商标法第15条规定,如果商标注册人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连续五年在美国使用其注册商标,则注册人通过申请可以获得无可争辩性的权利,宣誓成功后,任何第三方再也不能以该商标缺乏显著性为理由,而要求美国上诉审判***会撤销该商标注册。
4、美国商标续展需要宣誓
美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丛注册之日起计算。自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六个月内,商标所有人可以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续展申请的同时,还仍然需要提交使用声明,声明该商标在商业中继续使用在指定商品/服务上,或声明注册人未使用该商标是基于其他特别事由,并且这种未使用并没有放弃该商标的意思。否则,美国专利商标局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由此可见,不管是注册美国商标还是美国商标注册成功之后都不能放松,一定要密切关注商标的情况,避免商标因疏忽而被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