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的商标注册制度是有很大的差别的,除了我们此前谈过的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之外,与中国商标不同,美国商标还分为州商标和联邦商标。
在美国,商标使用者可以选择在联邦注册商标,或者在业务发生的州进行注册。在联邦注册依照联邦的商标法到联邦注册机构即美国专利商标局进行注册。美国联邦商标适用于州际间贸易及美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间的贸易。联邦注册在美国的50个州以及西萨摩亚群岛、关岛、巴拿马运河区、维尔京群岛、波尔多黎各岛北马利亚纳群岛有效。联邦注册的商标可以在全国范围使用和获得联邦商标法律的保护。
联邦商标的优势是覆盖面广,在全美受保护。缺点是商标注册速度慢,整个过程大约在1年至1年半左右,同时被拒的几率相对较高,在完成整个注册前无法形成对产品的真正有效保护。此外,想注册美国联邦商标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想在联邦进行商标注册,必需证明该商标已在两个州以上地区或其他国家使用并有业务才会被联邦商标局受理。
除联邦商标法外,美国各州都有商标立法权,有商标的“州级注册权”,并设有州级注册机关。各州的商标法仅限于规范商业活动中的使用且不超出州界的商标。在各州注册的商标只可在本地区使用。在美国,商标权的地域性特点不仅反映在国与国之间,而且还反映在州与州之间。但各州商标局均无权接受外国人的商标注册申请,即使外国人在美国从事贸易活动的范围仅以一个州为限,要想获得商标注册也只能向联邦专利商标局申请。
美国州商标的优势是注册速度快,2~3个工作日即可拿到商标注册证明,可以快速形成对产品的保护。但它同样是有缺点的,州商标的保护范围较窄,理论上,美国州商标仅受该州的保护。
一个企业可以进行联邦商标注册,也可以仅在某一个州注册,但其获得的法律保护也因联邦法和州法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一般来讲,未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注册的商标,只适用所在州的法律保护,一旦受到侵权也得不到法定赔偿。而且如果它与某个在联邦注册的商标相抵触,那么在联邦注册的商标就有优先使用和优先被保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