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选择一个或多个商标分类,由于每个国家的商标注册制度有所不同,在选择商标分类时也各有事项需要注意。那么注册日本商标时该如何选择商标分类呢?
日本专利局(JPO)公布了“商品和服务的可接受说明”清单,并严格遵守了这一清单。即使是符合尼斯分类(NCL)国际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描述,也常常被反对在日本。因此,应尽可能使用JPO的可接受的说明。
如果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JPO的可接受说明,则应特别列出商品或服务,并附有商品或服务的详细说明,包括小册子或网站打印输出等文件,以便审查员可以清楚地了解商品或服务。
在检控期间,申请人可以更加狭义地限制商品或服务的描述,但不能扩大描述或将描述转移到不同的商品或服务。考虑到这一点,建议在提交时包括商品或服务的广泛识别,以便支持未来的限制,特别是当实际的商品或服务与JPO的可接受的描述不符。
日本申请商标时指定的商品/服务的个数不会导致官方费用发生变化。即指定一项商品/服务与指定所有商品/服务所需要的官方费用相同。但是指定的项目越多,因为在先商标而被拒绝注册的可能会也就越高,此外还可能由于对商标的使用存在合理怀疑而被发出拒绝理由通知。不仅如此,注册之后,被第三人提撤销三年不使用的可能性也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