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时需要选择一个或多个商标分类,商标分类关系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在中国,很多大企业为了全面的保护商标,往往会申请全类注册。
美国商标注册制度与中国商标注册制度有很大的不同,那么在选择美国商标分类时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我国商标法根据商标尼斯分类进行一个商标分类,而美国商标法是自己又深入分类了一些商标,大致如下:
我国商标法对于注册商标的商品、服务描述详尽程度不高,因而国内企业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也只是简单每一类似群的商品、服务项目,因为该商标一旦获准注册,只要其商品、服务已涉及全部类似群即可获得该类别的全面保护。
美国则不一样,需要详尽的商品、服务描述,而且其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服务描述必须与实际使用(或者意图使用)的信息必须完全一致,如果像中国那样宽泛的描述,将会导致商标注册被驳回。
此外,美国虽然遵循国际尼斯分类,但是其对申请的商品/服务项目往往比国际尼斯分类中的商品/服务项目要求更加细化和具体。比如,“计算机周边设备”是尼斯分类中规范的商品项目,但是该项商品在美国不能被接受,原因就在于商品“计算机周边设备”的范围太宽泛,需要进一步具体到“键盘、鼠标、调制解调器、扫描仪、打印机等等”。
因为美国商标法对于商标分类不同,且规定注册的商标需要比较具体,而许多企业和商家会像注册国内商标一样继续注册美国商标,最早导致注册分类选择出错而失败。因此大家在申请美国商标注册前一定要了解相关内容,最好咨询专业的商标代理人或商标代理机构,了解清楚之后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