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商标查询和准备商标注册申请材料。
这两步看似简单,但对商标注册能否成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商标查询不必多说,是指申请人将意向申请的商标在申请之前通过商标局或其对外的官方网站进行的在先查询检索,目的是为了清楚的了解意向申请商标和在先已经注册或正在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冲突。降低商标近似驳回概率,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
商标注册申请材料是提交给商标局的,商标局会对这些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如果合规才会正式受理商标申请,如果不合规或缺少材料,可能需要申请人进行补正。
此外,在商标审查环节,商标局也会对商标申请进行详细的审查,看其是否符合商标法要求,以及是否与他人的在先商标有冲突等等,只有通过了商标审查,商标才有可能注册成功。
由此可见准备商标注册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那么商标注册主要申请材料都有哪些呢?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的印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书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印或者印刷。
2、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资格)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不同的申请人应提交不同的证明文件,如申请人为企业的,应向商标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或事业法人证书;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为本单位办理申请事宜的经办人,也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上填写的申请人名称、地址应与证明文件相一致。
3、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商标图样五份(指定顔色的彩色商标,应当送交着色图样五份、黑白墨稿一份),并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粘贴商标图样一张。商标图样应当清晰、黑白反差明显,商标图样的规格应在5 ×5厘米至10 ×10厘米之间。申请卷烟、雪茄烟商标注册的,提交的商标图样可以与实物同等大小。
4、按规定交纳商标注册申请等费用。
5、商品名称和服务项目的填写是《商标注册申请书》中十分重要的一项,这关系到所申请商标的专用权保护范围。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应当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务分类表按类申请,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应当依照商品和服务分类填写。商品名称或者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者服务的说明。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共同使用的《商标注册使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分类),自2002年1月1日起采用第八版。同时,商标局还根据上述分类表制订了《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申请人可以依照上述分类表和区分表填写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商品名称或服务项目未列入分类表的,应当附送对该商品或服务的说明。每一份申请书上填写的商品/服务只能限定在一个类别之内。
6、委托商标代理组织申请商标注册的,还应当提交代理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大家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前,一定要确认好商标注册材料无误,避免出现补正的情况,耽误商标注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