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商标注册制度和要求有很大的不同,其中最大的区别就是商标注册原则,美国商标注册实行“使用在先”原则,而中国商标注册则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除此之外,中美两国在商标元素审查上也有所区别。
1、对外国文字的审查
中国商标局对于外文商标的审查要求并不高,通常只需要指出外文的中文含义或者说明该外文整体无含义即可。
而美国对于非拉丁字母的商标审查非常严格,不仅需要说明每个字的读音,而且需要解释每个字的英文含义。
2、对于图形商标的审查
中国提交图形商标时不需要对商标中的图形部分做具体描述,只需在申请书中写明此为“图形”即可。
美国审查员则很有可能要求申请人具体说明图形的形状和构成。
3、对于颜色、声音、气味商标的审查
根据现有中国《商标法》,单一颜色、声音、气味商标不能在中国获得保护。
而美国可以接受单一颜色、声音、气味商标的申请。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国,图形商标中的 “灰色”可以作为黑白商标得到保护。而在美国,“灰色”被认为是有颜色的,除非该灰色部分只是作为商标的阴影,否则官方不认同其为黑色商标。
大家在申请美国商标注册时一定要注意中美两国在商标要素审查上的区别,注意一定不能完全以中国商标注册思路来注册美国商标,以免美国商标注册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