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著作权是一种民事的权利,是针对软件开发者所享有的权利。
一般来讲软件著作权人作为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软件著作权,然后完成软件著作权的转让交易,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版权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时,首先要清楚地知道,两人以上合作开发的软件,版权属于合作创作者共同所有,因此,软件著作权转让必须经过著作权共有人一致同意才能进行,如果有一方未经另一方著作权共有人的同意而擅自进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则该行为是无效和无法律效力的,且转让人必须及时停止转让。
2.与此同时也要消除这种行为给其他著作权共有人造成的影响,承担相关的民事责任,在软件著作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必须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权利的地域范围,因为软件著作权转让具有地域限制,特别是当著作权人转让发行权、复制权和翻译权时,转让方也必须在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转让的是全部著作权还是部分著作权,切需对具体权利作详细的描述。
例如,如果想要向外国人转让限制出口的软件技术,就要事先向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提出有关申请,待批准通过,取得技术出口许可证意向书后,方可进行谈判和签订有关技术出口合同,如果是要向外国人转让软件著作权或许可证,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软件著作权转让方不得向外国人转让国家禁止和限制出口的软件技术。
3.转让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否则无效
转让著作权必须订立书面合同。软件著作权转让如果不签订书面合同,则一律无效。
4.转让必须实行登记,否则无效
凡是已经办理登记的软件,在软件著作权转让时,受让方应当在转让合同正式签订后3个月内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否则不能对抗第三者的侵权活动。
5.署名权与其他著作权中署名权一样不能转让
著作权中的署名权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种,其他著作权环境下的著作人身权不能转让已经成为共识。
6.善意受让盗版软件不承担责任
在当下社会的软件环境中,存在善意第三人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购买了盗版软件的情况。如果是明知软件为侵权复制品仍然购买的,或者有合理的理由应当知道该软件为侵权复制品,仍然使用或销售该侵权复制品的,应当承担包括赔偿损失在内的完全侵权责任,对此理解没有分歧
软件著作权的转让流程
1、申请人可以自己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登记。
2、申请人应当将所提交的申请文件留存一份,便于在补正程序中保持文件内容的一致。
3、办理软件著作权转让或专有合同登记可到登记大厅现场办理,也可使用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邮寄到中国软件著作权登记部。
4、申请表应当在线打印,请勿擅自更改表格格式。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
5、申请人或代理人信息栏内的详细地址,请务必填写准确的实际联系地址,以便我中心邮寄证书或其它书面邮件。
6、著作权人为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的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shu副本复印件,并需加盖单位公章。
7、著作权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并需提交非职务开发保证书或非职务开发证明。(下载《非职务开发证明》《非职务开发保证书》)。
8、著作权人为外国自然人的,应提交护照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的中文译本,并需翻译者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