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提出商标异议的能够 是所有人,即:既能够 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能够 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本人,既能够 是法定代表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可是,客户提出异议的商标务必满足2个必要条件:
一是与已申请注册的商标同样或类似;
二是觉得该商标违背禁用条款。此外,商标异议在递交文档上也必须满足有关的标准: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办理只有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一件异议申请报告件应递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报告理应电脑打字或包装印刷,别的书件理应笔迹整齐、清楚,用签字笔、签字笔填好或用打印机复印,相关直接证据应编辑文件目录及相对的页眉。
3、被异议的商标以及基本审定号类型、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字及详细地址尽量填好清晰;被异议商标是根据商标中介机构注册申请的,还需填好商标代理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字及联系方式尽量填好清晰,并在申请人章戳部位盖章与异议人委托人同样的图章(异议人为普通合伙人的,须签名或盖公章)。5、异议人身份证件:包含企业营业执照影印件(盖章企业图章)、身份证扫描件等。设置异议标准的缘故:
商标异议是商标注册中最终都是最关键的阶段。为了防止客户故意异议商标,商标局针对商标异议加设了一定的标准,给与客户更为公平交易的机遇。此外,商标异议就是指所有人觉得商标局基本审定给予公示的商标不具备合理合法,在公示生效日3月内向型商标局明确提出不可给予以注册的建议。商标异议是《商标法》以及实施细则明文规定的,对基本审定商标公布征询群众建议的司法程序,其目地取决于公平、公布开展商标土地确权工作中,提升商标注册核查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