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商标局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性注册及申请办理别的相关申请的,理应递交合乎国际局和商标局规定的申请报告和有关原材料。商标国际性注册申请特定的产品或是服务项目不可超过中国基本申请或是基本注册的产品或是服务项目的范畴。商标国际性注册申请办理手续不完备或是未依照要求填好申请报告的,商标局未予审理,申请日未予保存。
申请办理手续基础完备或是申请报告基础符合要求,但必须补正的,申请人理应自接到补正通知单生效日30天内给予补正,贷款逾期未补正的,商标局未予审理,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商标局接到办理手续完备的申请报告件以后,备案申请时间,编定注册号,测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花费,向申请人传出《收费通知单》。
根据商标局向国际局申请商标国际性注册及申请办理别的相关申请的,理应依照要求缴纳花费。申请人理应自接到商标局缴费通知单生效日15天内,向商标局缴纳花费。商标局仅有接到全额汇钱后,才会向国际局提交申请。假如两月以后,商标局并未接到汇钱,可能把申请文档以及他配件一并退回申请人,已不保存申请时间和注册号。满期未缴纳的,商标局不审理其申请,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授权委托商标代理公司申请办理的,申请人除应缴纳一定金额的国际性商标注册官费外,还需向商标代理公司缴纳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