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立体商标需要什么条件
什么叫立体商标?立体商标又叫三维商标,是以立体标示、产品整外观或产品的实体线周转材料以立体品牌形象展现的商标。简易的说便是以立体样子的商标。那麼申请注册立体商标需要什么条件呢?立体商标大概分成两大类:
(1)仅由立体样子组成的立体商标;
(2)立体样子与文本、图型、标记、颜色等融合组成的立体商标。前面一种再进一步细分化,又可以分成:
(1)产品的立体样子;
(2)商品包装的立体样子;
(3)产品或商品包装的一部分立体样子;
(4)单独于产品的装饰艺术立体标示;
(5)为出示服务项目所应用的物件的立体样子。因为立体商标与样子拥有紧密的联络,也被称作样子商标(shapemark)。较为知名的立体商标如法国的三角形朱古力(170BI.EONE)、可口可乐公司的曲线图型瓶体、阿迪达斯鞋的三花纹图案设计、奔驰s的星型标示、派克金笔的专用型笔托及其肯德基的金黄拱形门和小丑男品牌形象(麦当劳叔叔)等。在我国《商标法》的第9条、第10条和第11条要求了商标注册的一般条件。
第9条规定注册商标理应具备明显特点,有利于鉴别,并不可与别人在先获得的合法利益发生冲突。第10条要求不得了做为商标应用的标示。第11条则要求原先不容易鉴别的标示历经应用获得显著性差异并有利于鉴别的还可以注册(除此之外,对于三维标示差别于平面图标示的独特性,第12条要求仅由产品本身的特性造成的样子、为得到 技术性实际效果而须要的产品样子或是使产品具备实际性使用价值的样子,不可注册。但结合实际,针对立体商标的注册,怎样应用这种原则问题的要求,在我国并沒有实际的引导可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