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注册申请历经形式审查之后还须根据商标局特定的核查工作人员进行实审,关键对申请商标的标志内涵以及客观实际效果等进行核查对该申请做出审批、驳回的结果。实审是决策申请注册的商标可否审批基本核准并公示的最关键步骤实审到底要验什么內容呢?商标进到实审环节后,关键核查下列四个內容:1、商标是不是具有法律规定组成因素《商标法》要求,商标的组成因素为文本、图型、字母、数据、三维标志及色调组成,及其所述因素的组成。
2、商标是不是具备显著性《商标法》第9条要求,“申请注册的商标,理应有显著特点,便于鉴别”。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的必要条件,是商标专用权的基本。因而,商标的显著性是商标核查和确权评定的关键內容。商标显著性的评定还应考虑到实际商标的独特性。以下文本、图型不具备商标显著性:依据商标显著性的基础规定,以下文本、图型不具备商标的显著性:
(1)本产品通用性名字、图型和对本产品特点含有立即抒情性的标志。
(2)过度简易的文本、图型、字母、数据、三维标志、色调组成,或所述因素的组成。
(3)过度繁杂的文本、图型、字母、数据、三维标志、色调组成,或所述因素的组成。
(4)商标各构成部分不可以组成一个总体的文本、图型、字母、数据、三维标志、色调组成,或所述因素的组成。不可以组成一个总体的商标关键有下列二种种类:①商标文本、图型、字母、数据、三维标志、色调组成,或所述因素的组成各构成部分的组成方式疏松,而且不可以组成一个总体的。②商标文本、图型、字母、数据、三维标志、色调组成,或所述因素的组成各构成部分的主要表现內容无法造成联络,而且欠缺显著一部分的。
(5)欠缺与众不同一部分的企业名字。
3、商标是不是与别人在先支配权矛盾(1)商标不可与已注册商标发生冲突。假如商标同别人已注册的在先商标同样或类似,非常容易造成搞混。为维护商标的占有专利权,与在先商标同样或类似的商标是不可以被审批注册的。
(2)商标不可与评审公示里的商标发生冲突。评审公示的商标具有申请在先权,受法律法规维护。假如新申请的商标与评审公示里的商标同样或类似,商标局会依规驳回新申请商标。
(3)商标不可与商标发生冲突。商标权是依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由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行政机关确定并依规维护的一种继受。假如新注册商标与别人商标名字同样,在经济活动中是非常容易导致搞混。因此 ,与别人商标名字同样的商标也难以被审批注册。
(4)商标不可与外型专利和著作权发生冲突。外型专利和著作权是受《知识产权法》维护的,新申请商标的文本、图型若效仿、剽窃别人产品的装修、造型设计或别的文学创作著作,侵害了别人的著作权或专利,也是不可以被审批注册的。
(5)商标不可与中国公民身份权发生冲突。中国公民身份权受法律法规维护。没经自己愿意,不可以别人画像、名字、名字、艺名做为商标。
4、商标是不是违背“严禁注册”要求《商标法》第十条要求,以下标志不可注册为商标:
(1)同国家、政府部门间国际经济组织等标志同样或是类似的标志;(2)易造成负面影响的文本、图型;(3)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划分名字和群众了解的外国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