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不一定每一次提交材料以后就一帆风顺随后就等着注册证了,在注册商标的全过程中很有可能会遭受驳回复审、质疑等状况,那麼商标复审的步骤是什么呢,标小白我就带您看来一下吧。一、商标复审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商标驳回申诉通知单或商标质疑审结通知单
2、商标复审申请报告;
3、商标确立的要求原因和客观事实根据,并附相关直接证据材料;
4、授权委托机构,并提交商标复审委任书;
5、注册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件影印件。
二、商标复审剖析
1、商标驳回复审: 对驳回申诉申请办理、未予公示的商标,商标局理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商标注册申请者。商标注册申请者不服气的,能够 自接到通告生效日十五日内向型商标评审联合会申请办理复核,由商标评审联合会作出决策,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被告方对商标评审联合会的决策不服气的,能够 自接到通告生效日三十日内向型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
2、商标质疑复核: 对基本核准、给予公示的商标提出质疑的,商标局理应征求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阐述客观事实和原因,经核查后,作出判决。被告方不服气的,能够 自接到通告生效日十五日内向型商标评审联合会申请办理复核,由商标评审联合会作出判决,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被告方对商标评审联合会的判决不服气的,能够 自接到通告生效日三十日内向型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理应通告商标复审程序流程的另一方被告方做为第三人报名参加起诉。
3、撤消注册商标复审: 对商标局撤消注册商标的决策,被告方不服气的,能够 自接到通告生效日十五日内向型商标评审联合会申请办理复核,由商标评审联合会作出决策,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者。被告方对商标评审联合会的决策不服气的,能够 自接到通告生效日三十日内向型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被告方在法定时限内对商标局作出的判决不申请办理复核或是对商标评审联合会作出的判决不向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的,判决起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