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很多老总针对驰名商标有误会,恰好今日我梳理了一些材料,那麼下边就和标小白我一起来看一下有关驰名商标的四大误区吧,期待能够帮上您。
误区1:“荣誉称号”许多公司把商标品牌策略定坐落于认定“驰名商标”,即便在二零一三年修定的《商标法》严禁“驰名商标”宣传策划后,依然有一些公司对“驰名商标”这方面“金饭碗”忘不掉,“驰名商标”针对一些公司的实际意义取决于提升危害,获得盈利。但实际上,驰名商标并并不是殊荣商标。它的界定是“为有关群众所熟识的商标”,功效是让商标主管部门能够依规保护这种群众熟识的商标。得到驰名商标认定后,驰名商标持有者觉得其支配权遭受损害时,能够要求驰名商标认定保护,阻拦另一方再次申请注册和应用商标。
误区2:“终生合理” “驰名商标”并并不是一个永久性的“免死金牌”,商标的驰名度是一个动态性的,持续转变的客观事实。在市场竞争激烈的销售市场中,谁都没法确保自身的知名品牌是“长青树”,在那时得到了销售市场名气,合乎驰名商标标准的,很有可能由于经营不佳等缘故导致知名度降低,乃至倒闭。因而司法部门和行政单位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是动态性的,依据被告方出示的直接证据再分辨某一时间连接点上,商标是不是做到了驰名的规范。“个例合理”的标准也表明了假如在此外案子中,必须再次质证,此前的认定纪录只有做为参照。
误区3:能够用以宣传广告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生产制造、经营人不可将“驰名商标”字眼用以产品、商品包装、器皿上,或是开展宣传广告、展览会及其大型活动中。该要求让很多人产生误会,认为是要严禁企业登记根据广告宣传方式宣传策划自身商标并使之做到驰名。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这一要求的初心是让“驰名商标”返回“保护方式”上去,而不是牟取暴利的专用工具,避免 有些人用“驰名商标”开展不公平交易,做到标本兼治的功效。
误区4:驰名商标=品质保证 “驰名商标”说白了,便是某一段时间在销售市场上面有一定名气的商标。在判断该商标是不是为驰名商标时,商品的产品质量问题并不会变成关键要素。商标的基本要素是区别产品和服务项目来源于的标示。商标法自身也仍未规定驰名商标应当具备不错的品质。因此,企业登记产品品质等别的状况很有可能会对商标信誉造成危害,但并并不是驰名商标认定的重要因素。很多人将“驰名商标”相当于“品质保证”,但实际上并并不是,驰名商标的“个例认定、处于被动保护”标准决策了驰名商标并不可以为“品质”做作业。顾客在开展平时消費的情况下一定要摆脱这一误区,放亮眼睛对产品品质开展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