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个老板因为商标即将到期,所以提出了续展申请,但最终不知道什么原因给驳回了,那么下面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商标续展被驳回的原因吧,希望能帮到你。每个已注册成功的商标都有一个有效期,从注册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10年。使用期满,可延长使用期限,每延长一次可延长10年。
《商标法》第24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延期注册;逾期不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延期注册。有效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册商标将被注销。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可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提出,也可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提出,商标局也可受理。那是什么原因导致商标续展被否决呢?一种可能的原因是,延长期限过长,而忽视延长期限是许多人容易犯的错误,因此这是商标局不予受理的原因之一。二是续展准备的材料不符合规定,提交的材料未按要求填写,同时续展的商标较多,会容易出错,建议可找代理人办理。
商标续展的相关知识扩展如下:
1、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逾期不申请的,可以延长6个月。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至有效期届满后6个月内,对需要继续使用的注册商标,可以提出续展申请。
3.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根据商品的国际分类填写,如原核准的商品现属于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时,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表,并将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一个类别上,其余的再编申请号。四、原核准之商标图样,如内容不能构成商标,
但又商标不易分割,应注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如商标图样中未标明该商标名称,则应声明放弃;如要求保留,可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图形外框,或另办理文字续展。办理商标续展时,需提交原件《商标注册证》,并附上5份商标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