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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前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近来有很多老板想要注册商标,但不知道前期需要注意些什么,那么今天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注册商标前需要注意的4个问题,欢迎阅读。一、办理商标申请的途径介绍国内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务,可通过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自己处理:申请者可通过网上服务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到商标局注册大厅、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驻京办事机构或由商标局委托当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慎重选择那些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代理业务。外侨或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务,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营业所(营业所是指依法由商主体确定,从事商业活动的固定场所)。

外侨或外企除外。(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依法设立的独资分公司,不是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分支机构。)申请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申请人,参照涉外申请人。提交了网上申请后,是否还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网上递交商标注册申请时,申请人无需提供纸质文件,但申请人要求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并声明优先权后补的,应向商标局提交纸质证明文件。商标代理机构正在大力推进网上申请系统的建设,请申请者认真阅读商标网上申请指南,按照要求办理。

第三,商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的流程是怎样的?受理商标注册申请后,何时收到受理通知书?在收到商标代理机构提交的申请文件后,商标局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商标局应当予以受理;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事项、申请材料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由商标局通知申请人补正,并自收到补正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的内容将补正通知书交还商标局。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不予受理,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补正的,不予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和“不予受理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商标代理机构。收到受理通知书后有没有规定可以使用商标?收到的通知只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被申请的商标已经被批准。未注册的商标在提出申请后仍未被批准注册的,应当按照未注册商标处理。如该商标的使用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相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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