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就是指历经有权利行政机关(国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商标审查联合会或人民检察院)按照司法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那麼驰名商标的认定方式究竟有什么呢,下边我就来给大伙儿讲下吧。在我国的驰名商标认定分成行政部门认定和司法部门认定两种方式。
一、行政部门认定
(1)商标质疑中的认定 认定行政机关:商标局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第5号令二零零三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一款被告方觉得别人经基本核准并公示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第十三条要求的內容。
(2)商标异议中的认定 认定行政机关:商标审查联合会 法律规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第5号令二零零三年4月17日)第四条第二款被告方觉得别人早已申请注册的商标违背商标法第十三条要求的內容。
(3)商标管理方法中的认定 认定行政机关:商标局法律法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质监总局第5号令二零零三年4月17日)
二、司法部门认定:
(1)商标侵权行为案子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行政机关:审理此案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法规:最高法院有关审理商标民事经济纠纷案子法律适用多个难题的表述(二零零二年10月12日最高法院审理联合会第1246次大会根据法释(2002)32号)第二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中,依据被告方的要求和案子的详细情况,能够对涉及到的申请注册商标是不是著名依规做出认定。认定驰名商标,理应按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要求开展。
(2)网站域名侵权行为案子审理中的认定 认定行政机关:审理此案的人民检察院 法律法规:最高法院有关审理涉及到计算机网网站域名民事经济纠纷案子法律适用多个难题的表述(二零零一年6月26日最高法院审理联合会第1182次大会根据法释(2001)24号)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审理网站域名纠纷案,依据被告方的要求及其案子的详细情况,能够对涉及到的申请注册商标是不是著名依规做出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