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办理认证成功之后是不能修改的,下边将详解商标的组成及其维护范畴
1、做为组成商标的英文字母,就是指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最少撰写企业,包含拼音文字、外语英文字母如英语字母、拉丁字母等。原《商标法》把仅以英文字母组成的商标归在文本商标之列,而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把英文字母做为商标的组成要素之一,那样要求更切合实际,也有助于商标主管机构对商标注册申请办理依规审查核准。
2、做为商标组成要素的数据,也是2001年《商标法》的新要求。组成商标的数据,既能够是阿拉伯数还可以是中文大写数据。
3、做为组成商标的三维标示,又可称之为立体式标示,是具备长、宽、高三种衡量的立体式物标示。以三维标示组成的商标标示的称之为立体式商标,它与大家一般所闻的主要表现在一个平面图上的商标图案设计不一样,只是以一个立体式化学物质形状出現,这类形状很有可能出現在产品的外观设计上,还可以主要表现在产品的器皿或别的地区。提升对立体式商标的注册和维护要求是2001年修定的《商标法》所增加的新內容,这将促使我国的商标维护规章制度更为健全。
4、颜色组合独立做为商标要素也是2001年《商标法》中澳提升的內容。与众不同新奇的颜色组合,不但能够给人一艺术美,并且具备显著性差异,能具有表明商品或是来源于的功效,也可以具有差别经营者、经营人或是工作者的功效。所述六类商标要素能够独立做为商标注册,还可以将所述这种要素中2个或2个之上要素、同样或不同样的随意组合,但务必合乎《商标法》第八条、第九条的相关要求。
5、做为组成商标的文本、图型、英文字母、数据、响声、三维标示或其组合的颜色,在申请办理注册商标时若未明确指出特定颜色规定,均按黑与白颜色注册,也按黑与白颜色维护。明确指出特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的,则按所特定的颜色或颜色组合注册,也按特定颜色或颜色组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