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常见问题
一、商标先注册,再应用:在我国商标法推行的“注册在先”标准,明文规定商标没经注册不会受到法律法规维护,即只应用不注册并不有着商标专用权。现阶段很多公司在创立前期习惯图省些注册费而不注册商标。而以商品的通用性名字取代商标,或是果断图方便走说白了的近道模仿或冒充别人已在销售市场具备一定名气的注册商标,結果并不是遭举报侵权行为便是被市场监督管理管理方法等单位依法查处。
现阶段,也有非常多的公司依然选用“老先生儿、后取名字”的落后作法,许多公司已因此投入了厚重的成本。二、商标并不是一切文本图形都能够做为商标:商标法要求,商标能够是文本、图形或是其组成,但并不是一切文本图形都能够做为商标,如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划分的地名大全或是群众了解的外国地名,本产品的通用性名字和图形,立即表明产品的品质、关键原料、作用、主要用途、净重以及特性的文本或图形等不可做为商标。
许多公司在初创期商标时通常忽视了商标法的这种禁止使用条文。一个公司要是没有能给自己独享应用的注册商标,未来一旦碰到别人知识产权侵权个人行为,将使自身深陷十分处于被动的处境三、商标只有在该商标核准的产品范畴内具有专用权:商标法要求:“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审批注册的商标和核准应用的产品为限。”一个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包含独享所有权和排他严禁权,但它的独享和排他是有范畴限定的,即只有在该商标核准的产品范畴内具有专用权。四、商标名字和图案设计都不能更改:公司中注册商标具体应用的內容与注册的內容不符合,关键包含三种状况:
1、私改注册商标的文本、图形或是组成;2、不立即变动商标注册人的名字和详细地址;
3、自主出让注册商标;实践活动中,第一种状况比较普遍,之上三种均属商标法所严禁的个人行为。私改注册商标的个人行为对商标任何人伤害有三种情况:1、将使自身商标权的维护幅度减弱乃至缺失,商标权是维护以审批注册的商标即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为标准,不因具体应用的商标为标准;2、如对注册商标修改很大还能够使自身具体应用的商标变成假冒注册商标,缺失了注册的实际意义;3、有的修改还很有可能造成侵害别人商标权个人行为的产生,使自身变成商标侵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