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色商标,通俗地讲,即不需要具体的文字或者图形,只要是颜色及颜色组合而成即可。颜色组合商标一般是由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颜色构成,并且多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或者顺序排列,上文提到的迪尔公司的“绿色车身,黄色车轮”就是典型的颜色组合商标。 除了在美国、英国、加拿大、韩国等少数发达国家之外,其他国家颜色商标的使用不是很广泛。和传统商标相比,颜色组合商标具有视觉冲力量强、特征显著、可以区别生产者等特点。未来随着传统商标资源的枯竭,颜色商标的使用者将会逐渐增多。
即将施行的新《商标法》对包括声音、颜色等在内的非传统商标注册有了新的规定,明确表示要鼓励此类商标注册,同时要加大对此类商标侵权的处罚力度等,这些措施的实行会使得未来诸如声音、颜色、三维标志在内的非传统商标注册逐渐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