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肠道坏毛病日益增多的问题,就读者关心的具有调整肠道菌群、抗突变的盐水瓶口服液,为什么能注册商标的疑问,经查阅诸多资料显示,其商标早在十年前就已注册成功,不过 商标注册 之路整整经历了六上六下的十年艰难旅程。
“盐水瓶”诞生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1995年上海高博特公司在按程序进行注册时,却遭到有关部门驳回,认为“盐水瓶”是输液包装器皿,作为商标不具有“显著性”。当时,有读者在《新民晚报》的副刊上对“显著性”提出不同见解,认为“盐水瓶”“实际上不是瓶,而是一种生态口服液的名称,"盐水瓶"之名同其英文名 YOUTH-BEING之谐音……”但是,第二、三、四、五次分别以全图形、半图形和繁体字的申注还是被驳回。此时距离一次申请已经整八年,那么,商标所应具有的“显著性”,究竟由谁说了才算?据当时由上海市统计局和上海市商业局联袂实施的“快速消费品统计”屡屡证实,“盐水瓶”销售量占市场在胃肠类保健品销售总额的20%~30%。从1999年起还获得“上海市名牌产品”的称号。已崛起为国内保健品行业强势品牌的“盐水瓶”历经周折,终于得到“正名”。2004年的 11月,高博特收到了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书》,认定“盐水瓶”的简体和繁体文字一并获得商标注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