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十一类商标属于注册商标45大类第11类商标,十一类商标用于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十一类商标主要群组包括:
1、1101 照明用设备、器具(不包括汽灯,油灯)
2、1102 喷焊灯
3、1103汽灯, 油灯
4、1104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不包括厨房用手工用具,食品加工机器)
5、1105制冷、冷藏设备(不包括冷藏车)
6、1106干燥、通风、空调设备(包括冷暖房设备)
7、1107加温、蒸汽设备(包括工业用炉, 锅炉, 不包括机车锅炉, 锅驼机锅炉, 蒸汽机锅炉)
8、1108自来水设备的调节和安全附件
9、1109卫生设备(不包括盥洗室用具)
10、1110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11小型取暖器
12、1112 厨房用打火器具
13、1113 核能反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