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禁用条款第十条规定如下: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3、其他未被核准的情形,是不是可以使用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比如,近似商标未被核准,使用是有可能涉及侵权的。准确意义的说,未取得商标证书的商标,最好不要使用,更不要有侥幸心理,以防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商标局会从商标数据库中检索汇总2017年以来申请的,审查中以《商标法》第十条驳回的清单中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排查清单。
商标注册可以是为企业争取储备商标的一个途径,在实际运用中,商标注册需要经历的时间很久,所以提早进行商标布局有利于企业商标的积累,在后续的使用或者防御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若您急着需要使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购买的方式来获取,若您对商标购买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壹轶汇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