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们的坎,不止绯闻和八卦,还有……名字被抢注为商标的烦恼!!
郑多燕很多人都不陌生,像小编这样热衷减肥的人更是熟悉,作为韩国的健身女皇和网红辣妈,不知有多少人朝思夜想郑多燕般完美的身材。
曾经的郑多燕也是个大月半子,后来经过自己努力减肥成为了魔鬼身材的美女,后来她的传奇故事越传越广,郑多燕健身操也越来越出名。
当然,明星总是会遇到一些烦心事。除了娱乐八卦,还有就是自己的名字被注册为商标……这可是很多国内外明星都会遇到的一道坎。
小编最近发现,广州一家公司因申请的“郑多燕”商标被宣告无效,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郑多燕作为该案第三人也前来参与诉讼。
想要知道事情的原委?且听小编慢慢道来。
2013年1月,广州美漾尔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了“郑多燕”商标,并于2014年6月注册成功,核定使用在“咖啡、茶、糖果及饼干”等商品上。
看,有图有真相!
小编仔细查询了一下,其实除了广州这家公司,还有其他的公司和个人对“郑多燕”进行了申请,类别涉及多个类别。而郑多燕本人注册的商标数量并不多。
其他被抢注商标
郑多燕注册商标
后来,这事漂洋过海被郑多燕知道了,“我的名字怎么能成别人的商标?况且还是不相干的人抢注的?!”
于是乎,2015年郑多燕以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侵犯其姓名权为由,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经审理认为,美漾尔公司的商标申请与郑多燕中文姓名完全相同,易使相关公众误认,裁定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事情进展的这么顺利,是不是已经告一段落了?哪有这么简单!
近日,美漾尔公司对上述裁定表示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郑多燕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证据均不能直接、有效的证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2013年1月6日)之前其在中国已经使用了“郑多燕”中文译名,并且在相关公众中已经具有一定知名度。
此外,应当合理地确定姓名权保护范围,不能任意的扩大或者缩小。郑多燕作为韩国的健身教练,目前也只是在健身领域的部分人群中具有一定知名度,没有达到《商标法》规定的可以保护的在先权利的合理范围之内。
以小编的经验看来,商标纠纷向来都是持久战。“郑多燕”的争夺也要持续很长一段时间的。
明星名字被抢注的事,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样的事件,每天都在上演!
前不久林志玲诉“林志玲linzhiling”商标无效案胜诉成一大热点。早在两年之前就有68位明星名字被抢注,周杰伦、陈奕迅、范冰冰、刘诗诗、马云、赵本山等无一例外,当然也有名人将自己名字注册成商标的,未雨绸缪。
我国《商标法》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姓名;不得实施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的混淆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政治、经济、文化、宗教、民族等领域公众人物姓名不能注册为商标。所以,抢注人名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
抢注名人姓名作为商标,虽然能够为企业带来一时的好处,但绝不是一劳永逸之法,毕竟产品和服务直接决定了企业品牌的发展,而且注册商标时更要注意商标的合法性。
前一段时间的“方大同”胡辣汤商标被无效宣告的裁定,就是因为涉嫌侵犯了名人的姓名权,几年的品牌经营付之东流。
这样血淋淋的教训。切记!切记!
商标注册可以是为企业争取储备商标的一个途径,在实际运用中,商标注册需要经历的时间很久,所以提早进行商标布局有利于企业商标的积累,在后续的使用或者防御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若您急着需要使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购买的方式来获取,若您对商标购买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壹轶汇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