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壹轶汇 商标注册 正文

山寨“随身WiFi” 假冒商标需担责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严重损害了名优产品的信誉,侵犯企业和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时报记者刘纯

  新闻链接

  日前,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两嫌犯因售卖仿冒“360随身WiFi”获利而分别被判缓刑。按照(2018)浙0782刑初816号刑事判决书所述,嫌犯褚某、刘某自2016年6月开始,通过某电商平台,低价进购假冒“360随身WiFi”品牌的路由器及外包装,自行拼装成成品后,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销售金额达88万余元。2017年12月10日,嫌犯褚某、刘某一起向义乌市公安局自首。截至案件审理终结时,褚某、刘某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商标权利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谅解。

商标注册可以是为企业争取储备商标的一个途径,在实际运用中,商标注册需要经历的时间很久,所以提早进行商标布局有利于企业商标的积累,在后续的使用或者防御中起到一定的作用。若您急着需要使用商标可以通过商标购买的方式来获取,若您对商标购买的相关信息不是非常了解,可以选择正规的代理公司,壹轶汇以诚信立业,为客户提供最专业的商标代理服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观点、图片、文字、视频来自网络,仅供大家学习和交流,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如果本站有涉及侵犯您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的内容,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审核并处理。https://www.yiyihui.cn/shangbiao/13391.html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13850069484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1225318728@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9:00-22:00,节假日不休息.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