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的主体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转让方是直接注册商标获得核准的一方,受让方则是通过有偿的形式付给转让方并获得商标的一方,因为商标注册可能会因为时间的限制无法及时在企业需要的时候得到核准,所以商标转让就是可以弥补这一缺点的获得商标方式。
不过对于转让来说,也不是能够一往无前毫无顾忌的,至少有的时候需要注意一些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对于企业会有所帮助。例如,在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后,需要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只有在商标局核准转让后,受让人才能正式取得商标专用权。
对于商标转让这一方,在同一种或类似商标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进行转让,否则商标将转让失败。商标局在受理了转让申请之后,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核准,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将不予核准。
对于没有取得商标局的转让核准证明的商标,商标权的权属不变。因此,在进行商标转让时双方一定要去商标局办理转让申请,并取得商标局核发的注册商标转让证明,因为无论是转让、注册还是许可授权,都是需要经过商标局通过才可施行。
商标转让向商标局提交转让申请的同时需要提供相应的申请资料;商标局在受理后将进行审查,符合规定将核准转让,如果符合规定或存在什么不良影响等,将不予核准。商标审查结束后,转让成功将下发商标核准转让证明并予以公告,但不会更换商标注册证。
商标转让中受让人拿到转让证明之后,该商标就是受让人的所属,这时候转让方与转让的商标在法律商标上就是没有相关的了。受让人在那时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将商标运用在自己的企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