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主体对象也很广泛,可以是任何人,具体包括商标注册人或非商标注册人、企事业单位或是个人、法人或非法人。那么商标被异议后会经过哪些流程?
提出异议
任何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的法定时间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的3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如何申请
目前,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具体有以下两种方式:
1.申请人自己办理。其中,申请人自己办理又包括直接去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和通过邮寄书件办理。
2.申请人找朋友办理。
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须准备如下材料:
1.经异议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作为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2.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处理流程
商标异议申请的一般处理流程为:
1.申请人依照前述所需的申请材料进行准备;
2.商标局在收到提交材料后,向被异议人下发受理通知书,时间一般为1-3个月;
3.商标局经过调查核实,作出裁定,时间一般为公告期满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异议费用
目前,申请人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每一件商标异议申请案件需要缴纳官费500元
注意事项
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可以用钢笔、签字笔填写,但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相关证据材料内容为外文的,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应正确、规范、逐项填写商标异议申请书,并在“申请人章戳(签字)”位置加盖与异议申请人名义相同的印章或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