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饿了么是一款本地生活平台,自2008年成立至今,饿了么如今外卖业务已经覆盖全国数千个城市,平台用户量更是高达数亿人。自从饿了么创立以来,外卖已经成为中国人继做饭、堂食后的第三种常规就餐方式。
作为一个外卖APP,饿了么的品牌知名度不言而喻,饿了么的开发运营商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饿了么公司)对于品牌商标也格外重视;当发现有了申请注册“饿囧了”商标之后,果断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
据悉,“饿囧了”商标由泉州某贸易公司申请。
其中异议这个是使用服务为第43类“餐厅;酒吧服务;会议室出租”等。
饿了么公司引证了在先注册的“饿了么网上订餐及图”、 “饿了么早餐及图”、 “饿了么及图”、第21271916号、 “饿了么”等商标,认为“饿囧了”商标与自身商标构成近似。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认为审查认为,双方商标指定使用服务属于类似服务,但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及整体外观上区别明显,因而未构成使用于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如予并存使用一般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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